2016年1月26号
当前位置: 松溪新闻网> 要闻 > 正文
松溪:规范执法 护路为民
2018-05-10 15:49:11 来源: 松溪新闻网  责任编辑: 王俊杰  

近日,松溪分局产权所以路政宣传月为契机,联合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集市占道专项整治活动,今年路政宣传月主题为“规范执法,护路为民”。

松溪县旧县乡每五天一次乡村赶圩日,小摊小贩以路为市,占道经营问题较为突出,道路上人流量大,摩托车、电动车、甚至大卡车来来往往给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十八条之规定: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应当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染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产权所工作人员积极走访对接旧县乡人民政府,探讨整治占道经营最佳方案,联合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给当地居民和小摊小贩发放《公路法》宣传册,力争在路政宣传月期间改善占道经营现象,消除该路段交通安全隐患。(叶 微)

分享: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松溪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松溪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松溪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松溪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松溪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更多]松溪新闻
[更多]福建新闻
[更多]乡镇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