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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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受援人感恩赠锦旗
2017-12-14 11:19:53 来源: 松溪新闻网  责任编辑: 王俊杰  

2017年12月12 日,松溪县河东乡政府收到受援人范某送来一面写着“法律援助解民忧,化解矛盾促和谐”12个字的锦旗,以表达范某对河东乡党委、政府和该案件承办人——乡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调解员李香松、林绍元最诚挚的谢意。

2017年4月9日,课间操时间,河东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吴某与范某在教室内打乒乓球。吴某在扣球时不慎把球拍扣到一旁观看的范某脸上,将范某的门牙打断2颗,鲜血直流,老师知道后迅速将受伤的范某送至县医院治疗,门诊治疗与牙齿修复4次,共花费7835元。范某家长就范某人身损害向吴某家长提出索赔,但就赔偿金额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范某家长来到河东乡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申请调解,河东司法所所长李香松、乡专职人民调解员林绍元、任强根据其陈述和诉求,多次深入小学调查、取证,在了解本案的全部事实后,认为此案发生在校园内,属未成年意外人身伤害,案件较为特殊,且一方当事人不配合,于是帮助范某申请法律援助。松溪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基层法律工作者、乡专职调解员林绍元代理此案。

2017年9月22日,县法院主审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立案庭进行庭外协调,法律援助代理人林绍元与法官一道积极向双方当事人宣传、讲解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并就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计算方式向双方当事人作出详细的解释,在双方当事人对上述内容都基本清楚的基础上,再耐心细致的作他们思想工作。经过依法寓理的分析,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吴某家长即时履行了义务,一次性赔偿范某医疗费共计6300元,将赔偿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到范某家长的指定账户。该案圆满解决,当事人对乡党委、政府重视和调解人员尽心尽责的付出表示由衷的感谢,特地送来锦旗。

近年来,河东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辖区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乡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高涨,及时化解辖区内纠纷,有力的维护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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