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松溪县溪东乡司法所联合乡综治办、派出所、民政办、土地所及计生办,在赶集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采用举办法制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分发宣传资料、宣传物品等形式,在群众中大力宣传宪法等法律知识,大力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精神及与农村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此次宣传活动培育了群众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机结合起来,把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的过程变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吴雯琳 刘汉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