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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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2017-08-18 17:10:00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王江江  

东南网8月1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 通讯员 王雪华)17日,记者从省消防总队获悉,为切实加强全省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决定从8月15日起至今年底开展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此次综合治理的重点包括外墙保温材料、救援场地、建筑防火、建筑电气、燃气以及建筑管理。《方案》要求,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各地政府要组织制定改造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抓紧组织实施。要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救援场地区域,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对缺失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要结合改造、扩建工程,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增补;对消防设施损坏的,责令限期整改修复,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制度,确保完好实用,对未设置火灾自动喷淋、报警系统的老旧高层住宅建筑,要推动在建筑公共区域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在居民家庭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结合老旧高层住宅改造工程推动安装简易喷淋设施和电气火灾监控装置,提高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单位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作用,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始终保持完好状态。要健全完善城市基层治理机制,落实县(市、区)、街道(乡镇)、居(村)管理责任,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纳入居(村)委会常态化巡查检查。要明确并落实高层建筑物业管理企业的主体责任,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检查消除隐患、宣传教育培训、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四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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