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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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修订华侨来闽定居政策 保护华侨回国定居权利
2017-06-14 16:50:50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王江江  

东南网6月1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近日,省侨办、省公安厅、省外办联合出台《华侨来闽定居办理工作办法》,明确办理定居的对象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工作时限、落户手续等内容,规范华侨来闽定居工作,保护华侨回国定居的权利。

该办法根据《华侨来闽定居办理工作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华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修订,缩短华侨回国居住时限要求,由原来的应在申请之日起一年内在国内连续住满60天或累计满90天缩短到累计住满15天,并扩大华侨投靠亲属范围。

据悉,2013年华侨来闽定居办理工作启动以来,我省共受理华侨来闽定居申请31589件,办理3139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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